天眼查配资平台 大千生态最新公告: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发布日期:2024-11-29 22:15    点击次数:69

天眼查配资平台 大千生态最新公告: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穿行测试程序存在缺陷。一是久安所制定销售计划控制点,底稿记录获取的资料与实际获取的资料及所属年份不一致,未能合理评价销售业务控制点设计的有效性;二是客户开发、投标管理、合同制定、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结算、财务核算穿行测试的样本不属于同一笔销售交易前后关联的资料,穿行测试环节不完整,不符合穿行测试定义。项目组执行穿行测试时,未充分了解业务流程,未准确识别销售业务流程的控制点及获取相关的穿行测试样本。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及四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二、控制测试程序存在缺陷。经查,久安所在执行控制测试时,对收入确认控制点的检查程序中,测试样本存在与实施检查程序所定义的偏差,但未扩大样本,底稿记录的结论与实际业务流程、实际执行情况不相符。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及四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三、未对部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一是久安所未基于部分债务人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诉讼判决书及和解协议执行情况等因素对公司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率进行审慎评估,未关注到公司未对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关坏账准备,未对相关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相关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在文科股份以房抵债事项中,久安所未关注相关房产公允价值下跌,未关注公司未对相关以房抵债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损失,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及第二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四、重要性水平底稿中的部分记录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根据久安所重要性计算底稿,集团重要性水平465万,母公司重要性水平440万,但应收账款底稿中发函样本量确定及结果评估底稿的重要性水平为560万,底稿未记录重要性水平的差异原因。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2019年2月20日修订)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2023年底,文科股份在评估信用减值损失时,一是未按照抵债房产的可回收金额评估相关减值损失,少计减值损失156.7万元;二是未按单项重大风险对已逾期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少计减值损失291万元,两者共同导致2023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447.7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第五款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二)2023年一季度报告存在差错。经查,文科股份于2023年3月对某景观工程(标段二)确认收入1101万元,但公司4月初才收到第三方确认的产值进度确认资料,上述情形不符合文科股份生态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多计收入1101万元,多计利润152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三)公司股份回购管理不规范。文科股份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2月1日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9,585,832股,用于可转债转股。回购股票已于2022年1月31日届满三年期限,其中9,435,304股未使用也未注销,但公司迟至2024年7月才发布回购注销减资公告。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

大千生态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大千投资、实际控制人栾剑洪、范荷娣与苏州步步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向苏州步步高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大千生态2454.89万股股份(占大千生态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0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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